污水處理廠,也能喝上“青島啤酒”了
21日下午,青島啤酒生產廢水約定間接排放限值合作協議簽約儀式在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啤酒廠舉行,這是山東省范圍內首次實現啤酒生產廢水資源化利用的探索實踐,也為省內啤酒生產及污水處理行業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提供了“青島方案”。事件背后,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良性溝通,更是政策“堵點”被打通后給企業發展帶來的利好。
21日下午,青島啤酒生產廢水約定間接排放限值合作協議簽約儀式在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啤酒廠舉行,這是山東省范圍內首次實現啤酒生產廢水資源化利用的探索實踐,也為省內啤酒生產及污水處理行業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提供了“青島方案”。
儀式上,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啤酒廠、青島啤酒三廠、青島啤酒四廠分別與青島市團島污水處理廠、青島崇杰環保平度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和青島首創瑞海水務有限公司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這標志著啤酒生產廢水只需簡單預處理后即可按照協議約定主要污染物濃度限值排入污水管網,不再受納管排污標準的限制。協議簽訂后預計可為上述三家啤酒廠每年節約污水處理相關費用近300萬元,為下游三家污水處理企業節約碳源購買成本約600萬元,每年減少碳排放量達5000噸。
無法有效利用成放錯位置的資源
青島市作為國內啤酒生產強市,啤酒生產企業較多,啤酒廢水排放量較大。由于產生的廢水中有機物濃度很高,可生化性極好,且不含有毒有害物質,原本是可以作為城市污水處理廠碳源的絕佳補充,但卻一直無法有效利用,成為“放錯位置的資源”。
一方面,啤酒生產企業為了保證啤酒廢水符合排放標準,每年均需投入大量資金進行預處理,在降低了水質可生化性的同時也白白浪費了優質碳源;
另一方面,下游污水處理廠卻因為碳源不足“吃不飽”而外購乙酸鈉用于污水處理廠的反硝化脫氮除磷反應,不僅運行費用大大增加,乙酸長期使用還對設備和構筑物產生一定腐蝕。面對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的壓力,啤酒生產廢水的循環利用勢在必行。
2018年,市生態環境局就積極促成了青啤公司和李村河污水處理廠利用啤酒高濃廢水中的有機質作為污水廠補充碳源的試點工作,成為啤酒生產企業與污水處理企業互惠共贏合作的典范。兩年時間內,青啤二廠累計向李村河污水廠運輸高濃度啤酒有機廢液約4萬噸,累計為下游市政污水廠節約碳源成本達300萬元。
同時,青啤二廠污水站進水污染物濃度逐年降低,COD同比下降345mg/L,降幅達20.3%,對污水處理系統的穩定運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節約用電約3.6萬kwh/年。原本啤酒生產企業視為燙手山芋的啤酒廢液在污水處理企業手里卻成為了香餑餑,上下游企業聯手打造的這一循環經濟新樣本也是開創了國內啤酒廢液循環利用的先河。
良性溝通打通政策“堵點”
2020年底,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821—2005)修改單,允許啤酒制造企業與下游污水處理廠通過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共同約定水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不再受納管排污標準的限制,從而實現啤酒廢水直接資源化利用。
“貴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821—2005)修改單。4.2條款的變化,對于我們啤酒生產企業釋放了重大的利好信號。非常感謝生態環境部經反復征求行業及企業意見后發布的這一惠企政策?!辈痪们?,生態環境部收到了一封來自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感謝信。
信中,青島啤酒表示,青島啤酒60家生產工廠,52家污水處理達標后進入城市管網。若執行《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821-2005)原規定,必須處理滿足預處理標準(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后,方可排入下游城市污水處理廠。若執行新的修改單,52家進管網工廠可與當地污水處理廠協商,經處理達到協商確定并經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同意的排放要求后,排入污水處理廠作為碳源。青島啤酒所述修改單4.2條款的變化,具體內容是增加了:“若通過簽訂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企業與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約定排至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某項水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則以該限值作為預處理排放濃度限值,不再執行表1中的限值?!?/span>
修改單的實施,是生態環境部堅持科學治污,助力企業發展的具體體現。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經過廣泛調研、座談,尤其是征求企業意見發現,老標準有些規定已經明顯落后于現實管理需要,不利于發揮市場主體的作用。以啤酒、發酵酒精和白酒等行業為例,其行業屬糧食加工業,所排放廢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質,可有效補充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碳源,污水處理廠愿意與企業協商約定排放限值并承擔責任,但現行標準不允許協商排放,不符合第三方治污模式的發展需要,所以予以修改。
什么是碳源?青島水務環境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運營部部長顧瑞環表示,對污水處理廠而言,處理過程中主要依靠微生物來“吃掉”污染物,以此達到凈化水質目標。如果進水有機物濃度太低時,微生物就會吃不,連帶影響氮、磷的去除效果,為了維持微生物的活性,污水處理廠就需要外購乙酸等有機物作為碳源,保障脫氮除磷效果。
打造循環經濟的新模板
針對啤酒企業的生產廢水問題,顧瑞環曾開展過深入調研。她告訴記者,每生產1噸啤酒需要8~40 t新鮮水,相應地產生7~35 t廢水。對于用水量巨大的啤酒行業,單純的將廢水進行處理排放已經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求,而且面對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的壓力,啤酒工業廢水的循環利用勢在必行。污水處理行業中,混合待處理污水中碳源偏低,不足以滿足生化反應需求,需要額外加入碳源,而啤酒廢水中具有一定量的碳源,理論上可以作為水處理的補充,但啤酒廢物中的高濃度氮、磷,懸浮物等勢必會影響污水處理的效果。因此可以以 “碳源”為契合點,將啤酒生產和污水處理進行有機的結合,打造循環經濟的新模板。
我市環灣污水處理廠目前出廠水質已達一級A。
2018年,青島水務環境公司決定全面推進啤酒廢液合作利用的開展,組織技術人員到青啤集團就啤酒廢水的行業間處理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研究,決定采用新方法,充分利用啤酒廢液補充污水碳源,實現節能低碳,打造污水處理與啤酒生產行業間的循環經濟,計劃以首創瑞海和二啤為試點開展合作。
項目伊始,首創瑞海水務有限公司組織全廠技術骨干和新進研究生成立了啤酒廢液利用項目小組,持續深入青島啤酒二廠生產車間進行調研,了解啤酒釀造工藝,分析啤酒廢液的來源及其主要成分,并連續進行取樣化驗。先后分析了酵母分離液、熱凝固物、洗罐液等廢液成分,經過認真地調研和理論實驗數據分析,確定了熱凝固物具有可分離性和可利用性雙重便利。
目前,首創瑞海已正式接納青島啤酒二廠啤酒廢水作為替代性碳源投加,日接納量達到60噸。協同處置從兩方面都減少了環境壓力:一方面是青啤二廠污水處理設施每天可以減少3122公斤的COD排放量,另一方面是廢液再利用還減少了污水廠碳源投加所消耗的COD量,社會環境效益比較明顯。
需要注意的是,這次修改,并不意味著企業就可以任性排放,通過合同約定了排放限值,合同約定之外的污染物指標,依然要嚴格執行之前的標準規定。
與此同時,修改單使合同約定限值成為環境監督執法的依據,也就是說,如果生產企業排放廢水超出合同約定限值,不僅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還要承擔超標排放責任,視情節受到罰款、停產限產等行政處罰。污水處理廠如接納了濃度較高的啤酒廢水,但出水超標排放也要承擔責任。此次三方合作協議的成功簽訂,既是生態環境部門為企業釋放政策紅利、為企業排憂解難的生動案例,也是青島市堅持走好綠色低碳可持續生態發展之路的具體實踐,必將有力推動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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